说明原董事庄毓新涉嫌犯罪是否对公司产生影响

2021-04-21 12:02:29
4月21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金刚玻璃(300093.SZ)收到创业板关注函。

2021年2月以来,金刚玻璃股价由7.85元/股上涨至18.28元/股,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2020年度预计亏损8923.55万元-1.21亿元,公司原董事庄毓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于2021年3月底被刑事拘留,金刚玻璃目前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近期发生重大事项表示高度关注,要求对以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要求自查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说明金刚玻璃股价大幅上涨与基本面是否匹配,并就公司股价涨幅较高等事项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2.要求说明金刚玻璃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是否能够正常履职,公司三会运作及经营管理是否正常,原董事庄毓新涉嫌犯罪事项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直接影响,公司是否存在需承担相关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3.截至目前,金刚玻璃第一大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金刚玻璃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0%,第二大股东何光雄持股比例为11%,公司正在推进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1)要求函询欧昊集团及何光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基于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相关的一致行动协议或安排。

(2)要求函询本次董事候选人,要求其结合共同投资或任职关系等情况说明与欧昊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何光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要求结合函询回复及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信息(拟连续任职的说明初次提名人)说明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要求公司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公开信息显示,金刚玻璃2020年以来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及多起民事诉讼案件,公司至今未披露相关诉讼信息,要求金刚玻璃说明目前涉诉案件的明细,结合案件被法院受理时点及涉案金额等,说明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5.金刚玻璃目前董事会秘书及证券实务代表职务空缺,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要求金刚玻璃说明拟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改进措施,并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5条的要求及时聘任董事会秘书。

6.金刚玻璃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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