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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获悉,海南近日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不动产证回家”专项行动,全面查清不动产统一登记前留存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让不动产权利人在两个月内全部带回家,解决这一民生“痛点”。
据介绍,过去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由不同部门办理,因登记资料信息化水平低、部门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为规避土地、房屋多次交易、重复抵押等风险,全省各市县登记部门和金融部门在办理抵押权登记业务时,按照惯例,存在留存抵押人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的情况。
“随着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和部门间数据共享互通的推进,不动产产权登记信息可实时查询,办理抵押登记业务时已不再收取抵押人的权属证书原件,有些市县也自行开展过清退工作,但是并不彻底。”海南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陶双玉介绍说,有不少企业和群众因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被留存,造成经商营业、子女入学、房屋租赁、户口迁移、水电过户等不便。
据悉,此次将全面清查留存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金融机构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含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旧版产权证书,确保不重不漏。
同时,相关部门将联合成立工作督导检查组,根据各市县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电话回访、实地查看等随机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专项行动开展不严不实、敷衍应付的市县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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