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局、邮政管理局等七部门8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确北京市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的通行管理规定。
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