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探索创新“河湖长+”治理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机制

2022-10-19 09:53:19

金秋时节,梧州市长洲镇正阳村乡村振兴示范点,路旁的花草展现着乡村优美新风貌,干净整洁的村容村貌诉说着乡村文明新风尚。

党的十九大以来,梧州市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机制,持续推进6个自治区总河长令和6个梧州市总河长令落实、落地,持续抓好西江流域8条主要河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在全国地表水考核中常年名列前茅,实现一江碧水、一江净水向东流。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梧州市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共开展巡河27.5万人次,共排查发现河湖“四乱”问题689个,完成整治销号645个;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96.88公里,清理非法采砂点442个,清理非法砂石量43.97万立方米,打击非法采砂船只214艘,清理河道垃圾17.46万吨、拆除违法建筑2.94万平方米,清除非法网箱养殖水域面积67.44万平方米。努力建设美丽幸福河湖,10条(段、个)梧州美丽幸福河湖纳入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名录。

近年来,梧州市从健全常态治理、综合治理、共治共管等方面探索创新“河湖长+”河湖治理机制,实现从“突击治水”转向“长效治水”,从“就水治水”转向“系统治水”,从“政府治水”转向“全民治水”,不断提升河湖治理能力,推动河湖水环境质量向好创优,河湖长工作得到水利部和自治区领导肯定性批示。(记者/周映通讯员/谭亮)

关键词: 治理机制 乡村文明 文明机制 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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